局属各小学: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常天政办[2018]82号文件,我区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全面提升区域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现将评选常州市天宁区小学集团办学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小学教育集团(含核心校、成员学校)中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干部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一线教师
能顾全大局,服从集团轮岗安排,交流到核心校或成员校任教一年以上。有良好师德师风,坚持立德树人,高质量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交流任教以来在促进学生成长、个人专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核心校教师在成员校学科建设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成员校教师回到成员校后能发挥学科骨干作用。
2.管理干部
担任核心校校长三年以上,主动思考推进教育集团发展的策略,能不定期地到成员校指导工作,促进成员校优质均衡地发展,集团化办学取得显著实绩,受到学生喜欢、家长放心、同行敬佩和学校满意的高度评价。
核心校其他干部要在区域内成员校管理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可累计),任职期间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指导成员校在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师生发展、教育科研、集团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成员校取得阶段性显著办学实绩。到区域内联盟成员校任(挂)职交流一年以上者优先。
成员校干部要在核心校管理岗位任(挂)职一年以上,认真学习核心校办学先进经验,回成员校后能结合校情实际,主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办学品质提升,分管工作两年内成果显著。
申报材料
(一)一线教师
1.核心校教师在成员校任教期间,组织学生参加辖市区级以上学科比赛活动获奖材料;面向全体教师1次以上、学科教研组3次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介绍或专题讲座材料;积极指导学科组、备课组教科研活动,每学期在校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2节以上的材料。
2.成员校教师在核心校任教期间,每学期在学科组内开课2节以上的材料。回到成员校,在学科组以上作过教育教学经验介绍或专题讲座、每年开设校级以上观摩课、独立主持校级以上课题、组织学生参与辖市区以上学科比赛活动获奖等方面材料。
3.以上所有佐证材料须加盖章学校公章。部分材料可使用复印件。
(二)管理干部
1.核心校校长在集团任现职以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业绩在市级以上范围得到宣传、推广(含会议推广、媒体宣传、获奖表彰等)材料或作为核心校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推进集团化办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2.核心校其他干部交流任职期间,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指导和促进成员校在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师生发展、教育科研、集团文化建设等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材料,面向全体教师作过教育教学经验介绍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在校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2节以上。独立主持区级以上课题,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推进集团化办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3.成员校干部在核心校任(挂)职交流结束后,回到成员校能结合本职岗位和校情实际,主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办学品质提升,面向全体教师作过教育教学经验介绍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在校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2节以上,以及分管工作两年内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材料。独立主持区级以上课题,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推进集团化办学论文或经验总结等方面材料。
4.以上所有佐证材料须加盖章学校公章。部分材料可使用复印件。
推荐名额
集团核心校每校3名,一体化办学校区每校2名,联盟式办学成员学校每校1名。集团核心校校长符合申报条件,直接申报,不占用学校分配名额。
五、评选程序
1.申报。各校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名额,推荐常州市天宁区小学集团化办学先进个人候选人,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常州市天宁区小学集团化办学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各小学教育集团确认后进行汇总、公示,将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表的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tnqjywtj@{域名已经过期}(各小学教育集团由核心校统一报送),同时报送汇总表、申报表、佐证材料(可使用复印件)一份纸质稿(加盖校印)至教育科。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联系电话:69660650。
2.评审。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小学集团化办学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全面考核,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入选名单。
3.公示。将经评审小组确定的天宁区小学集团办学先进个人的名单,在天宁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4.发文。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发文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是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教育集团要精心组织。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对照条件,坚持标准,程序规范,在校园网上进行申报公示。三年内出现未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未能落实省、市、区“减负”规定,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的老师,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七、表彰奖励
评选结束后将对小学集团办学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
1.常州市天宁区小学集团化办学先进个人申报表。
2.常州市天宁区小学集团化办学先进个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