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各类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严格遵守《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
4.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