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整体感知中渗透审美体验价值
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的一个首要原则,是把音乐作品永远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体验。有时我们的音乐教学也把音乐作品分解来进行传授,但这样的做法会影响音乐学习,使我们无法体验到音乐的表现力,也感受不到音乐的整体美感。
案例一:为了让学生感受、体验到江苏民歌丰富多样的地方特色,教师精心选择了《紫竹调》和《杨柳叶子青》两首地方特色鲜明的歌曲让学生整体对比欣赏,谈谈自己的感受、体会。虽然作为导入部分花费的时间有些长,但对学生来说整体感知让他们体验到了作品的独特魅力,对后续的民歌风格的把握,甚至歌曲的表现起到了铺垫的作用,为培养学生的自我知识建构能力做好准备。
二、在个体实践中体现创造性发展价值
音乐教学工作者应该热爱、信任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在教学中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使他们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大胆想象,展现个性,创造潜能,获得音乐美感和享受。
案例二:学生开始学唱《杨柳青》,教师在学生已经整体感知歌曲的情况下,充分给与学生信任与尊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他们自己尝试着唱唱感兴趣的部分。然后在学生个体实践之后让学生唱一唱,大家评一评,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歌曲的学唱,学生的音乐个性得到发展,差异性获得尊重和互补。学生已经学会了《杨柳青》,在此基础上,教师提出新的目标:运用各种音乐上的方法和手段把这首歌曲表现得更好,同时给与学生充分的时间讨论、练习。学生在有把握之后当众展示,师生当场评价,鼓励学生的勇气、自信和各种有个性的创造。
三、在音乐的活动中发展社会交往价值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个体,没有学习成绩好坏之分,也没有聪明与落后之烦恼,教师应该营造和谐、共振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学会与人合作,并在合作中培养自信心。通过合作,可以不断地“发现”他人,经常地重新审视自己,学会与同龄人合作,就能与其他年龄的人合作,在校内能够与人合作,在社会上就会有合作共事的能力。教师应当充分利用音乐本身具有的合作特征,有意识地创造合作条件,使学生在音乐教学中得到更多的合作锻炼,提高合作能力。
案例三:在会唱歌曲之后,教师鼓励学生和自己的同学合作完成《杨柳青》的表演,可以是演唱也可以是为演唱来伴奏。学生在练习的过程中尝试与他人进行合作,并让其他同学评价合作的效果,让学生明白音乐学习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相互配合的群体性活动,一个全新音乐作品的诞生就是多人合作无间的结果。
四、在音乐的内容中实现文化传承价值
音乐是通过声音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门艺术。音乐活动在本质上来说是人的精神活动,它从来不是以单纯的乐音形式存在,而必然和社会文化,姊妹艺术,其它学科相关联。从原始社会开始,音乐就已经成为人们劳动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所以,作为音乐教育活动存在的音乐课堂,就不能照本宣科,教几首歌曲,学几课乐理那么简单,好的音乐课应该承载更多的文化内涵和更多的相关文化相互联系,才能更好地达到音乐教育的目标。
案例四:教师在教授《杨柳青》这首歌曲时并没有把目标设置为单纯地唱好歌曲,而是围绕这首歌曲的学习渗透了方言、衬词这些反映民歌地方特色的重要因素的感受与表现,学生在上完这堂课后得到的不仅仅是会唱《杨柳青》,还有对民歌韵味、特色的把握和理解,对今后在民歌方面的进一步学习将产生很大影响,进而对民歌的继承与传唱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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