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向汪金权同志学习的通知》(苏教人〔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汪金权同志学习。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结合培养和挖掘我市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学习宣传工作要与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常州教育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各地在开展向汪金权同志学习的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具有汪金权同志精神和先进事迹的教师,并将先进事迹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瞿萍,电话:85681337,电子邮箱:jurs@{域名已经过期})。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