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区各直属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范围和对象
1、全体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流动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支部党员对其进行缺席评议。
3、对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确实不能参加评议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报请上一级党(工)委批准,并在会上向党员说明情况。
4、对于失去联系的党员,要结合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开展“党组织找党员”活动,发动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寻找。这部分党员暂不列入本次民主评议范围,具体名单要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各级党组织要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对党员展开评议:是否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是否注重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是否经得住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是否坚持真理,崇尚科学;是否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腐败;是否注重形象,在自然灾害和大是大非面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除了上述评议内容外,还要检查能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创先争优;能否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处好干群关系;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干群零距离,服务争一流”等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引导党员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使每一名参评党员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纪律上有增强。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要与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考核、农村党员冬训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理等步骤进行,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在操作上力求简便,在提高评议实效上下功夫。党员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10%。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评议工作各个环节抓实抓细,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工)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相对集中。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要积极探索近年来新成立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加大指导力度。
2、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职业党员的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评议工作的分类指导。对农村党员,要结合党员冬训,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重点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新农村等方面开展评议。对社区党员,要侧重围绕服务社区居民等方面进行评议。对企业党员,要侧重围绕引导党员为企业多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带头开展技术创新,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团结、凝聚员工,为本单位快速健康发展多作贡献等方面进行评议。对机关党员,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评议。对事业单位的党员,要围绕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业绩等方面开展评议。对流动党员,要结合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做到离家不离党,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3、要把民主评议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双票一审制”(即对每个党员民主评议时,既要在党内进行评议,又要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代表的评议,党组织在综合党内外两种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审定每个党员的等次)的总体要求,进行党内、党外测评。支委会要根据测评结果及党员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审定考评结果,把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结果。
4、要把民主评议与边议边改结合起来。要引导党员把民主评议和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边议边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具备条件的要立即整改。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区别情况,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时,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的处理规定和“支委会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处置程序,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怕麻烦、怕得罪人的思想,切实解决好不合格党员处置难的问题,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预备期内不履行党员义务,确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月底前结束,并于2013年2月22日前将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评议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处置对象情况统计表(表二)》、《民主评议党员中受处置、处分党员情况登记表(表三)》等材料报区委组织部。
附件: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