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和《天宁区中小(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
2010年被评为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第三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考核;
2011年被评为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第二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考核;
2012年被评为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第一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
2、参加考核的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对照《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和《天宁区中小(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考核对象进行履行职责的述职,并把履行职责的情况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天宁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一,一式2份)及“天宁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二,1份)文本稿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局人事科,同时将考核汇总表发送电子稿至邮箱:tnqlym@{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陆亚明,电话:13912330688。
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落实好相关考核责任人,督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荣誉称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