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初定和“初升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的通知
武进区教育局、有关高校、中专校、行业学校、局直属学校:
2005年教师初定初聘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就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市职工大学、武进电大、有关中专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行业学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高校教师
助教。获得学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见习期满。
(二)中专校教师
1.教员。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见习期满。
2.助理讲师。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2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
(三)中小学教师
1.小学二级教师。中师(中专)毕业,从事教学工作,见习期满。
2.小学一级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见习期满,再从事教学工作1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见习期满。中师(中专)毕业,任小学二级教师3年。
3.中学三级教师。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4.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中学三级教师二年。
5.中学一级教师。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3年,可初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
三、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
1.各校要认真准备教师初级职务评审材料,确保评审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2.见习期满,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根据学校类别选择相应“申报表”)。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见习期内“新任教师上岗培训”证明材料(局属学校由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出具)。
(4)《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5)见习期内第二个学期的备课笔记。
(6)参加教学研究工作材料。
3.晋升(含转评)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根据学校类别选择相应“申报表”)。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
(6)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备课笔记。
(7)承担教学研究工作材料。
4.所有材料均于2005年6月30日前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5.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审费交纳事宜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61号文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按每人80元收取。
附件:1.常州市有关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式样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地区 学科
单位 编号
常州市有关高校、中专校、中小学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
姓名 拟评职务
材 料 目 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
1 |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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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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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册按顺序装订如提供的是复印件单位应在对照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 |
3 |
初定职务 |
见习期内“新任教师上岗培训”证明材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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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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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晋升职务 |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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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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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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