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
征文比赛方案
一、 征文目的
回顾与总结在《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中自己或所在团队的发展与变化,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寻找学校发展和教师发展的内在关系,有利于学校新一轮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 征文对象
1. 全校50周岁以下的教师都需参加。
2. 全校50周岁以上的教师自愿参加。
三、 征文要求
1. 教师们可以围绕“我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叙述三年来自己的发展变化。文体不限,字数不超过5000字。
2. 截稿目期:2007年3月31日
3.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
四、 评奖办法
1. 学校按参赛人数的20%产生一等奖若干名,按参赛人数的30%各产生二、三等奖若干名。
2. 学校将编印“我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专辑。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
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