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学生。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教育战线必须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来抓。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力加大教育投入,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但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因素影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比,目前发展状况还有较大差距。这突出表现在:农村教育相对薄弱,均衡化程度较低;教育资源缺口大;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由于财力不足等因素,一些地方政府欠拨中小学公用经费数额较大。
优先发展关键要落实到投入上。中央在《决定》中明确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达到4%。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春季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中央、省和地方分项、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相应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十一五”期间,面向农村教育,应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主线,从教育教学改革、人力资源配置、硬件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多角度全方位推进,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这主要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支教工程四个方面入手。
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必须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出发,积极开展助学行动,保证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黑龙江的做法是重点实施三项措施: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惠及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并着手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两免一补”问题;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资助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落实职校学生生源地贷款,开辟半工半读岗位,鼓励勤工俭学。还要研究探索高中阶段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继续落实好助学行动计划,确保每个大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建立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实施助学金专户存储,对全省助学资金统筹管理。
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学生。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要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有效途径,创造有效载体,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三要适应新时代要求,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四要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着力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中考、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五要切实提高学校和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六要全面开展和谐校园建设,大力倡导和谐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建设和谐的校风、学风和教风,解决学校发展中的不和谐问题。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研究建立应对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防范预警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教育战线必须把治理乱收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条件来抓。教育战线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重点,积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各级教育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实施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作者为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