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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03-10-1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3、中央《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4、业精堪称师德高能为范
5、今天,我们如何面对师德
6、 从“职业道德”谈“教师素质”提高
7、中学青年教师培训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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