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08“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活动的通知
2008年是学校全体干部与教师努力奋斗、开拓创新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学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进一步展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成绩、新形象,进一步促进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为品牌学校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08“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活动,表彰本年度在学校发展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重大而感人、突出而鲜明的事件和人物(团队)。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下列条件只要满足一条:
1.本年度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2.本年度的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并产生广泛的影响。
3.本年度工作量饱满,且超额承担任务,并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4.本年度在“新基础教育”普查活动及精品课展示交流活动中付出辛勤劳动,获得优异的成绩。
二、评选范围
本年度全校教职员工和全校各管理职能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项目组、各群团组织等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申报可由三个途径,一是个人和集体自主申报,填写相关申报表;二是由行政职能部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各年级组、各教研组)推荐,填写相关推荐表;三是由至少三人联名推荐,填写相关推荐表。
2.初审公示:对申报的“2008感动局小”的大事和个人(团队)经由学校行政部门初步审核后,确定入围,并进行公示。
3.广泛评议:对入围的大事及个人(团队)的事迹在学校宣传,并可以通过短信等到多种方式进行投票。
4.审核确定:综合考察评议投票(30%)及行政审议(70%),最终决定“2008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团队),并组织人员撰写感动词。
5.颁奖表彰:在1月17日上午,学校举行颁奖活动,公布结果,表彰先进,并进行现场录像。
6.教育宣传:争取更多的媒体宣传学校“2008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的事迹,在新学年的橱窗中张贴,在新学年的开学工作会议上确定代表介绍先进事迹,颁奖现场的录像给家长、学生观看。
四、评选时间:
2008年1月
五、评选要求
1.全校上下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凝聚人心,树立典型,进一步创设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
2.所有申报、评选和表彰的事件必须具有教育激励作用,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全校范围作宣传演讲。
3.所评选的“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将获得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附件:1.“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推荐表
2.“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申报表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
2008年1月2日
“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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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局小”十件大事、十大人物(团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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